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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知识考试的通知

时间:2021-03-26点击: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知识考试的通知

责任编辑: 监督处 信息来源: 厅监督处 时间: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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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办安监函〔2015〕1516号)和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水政安函字〔2018〕47号)规定,现就我省2021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知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通过能力考核的省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及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下资质施工企业首次申请“三类人员”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连续2次延期的人员。

二、申请方式

3月30日17点前通过“山东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三、考试时间

4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长清大学科技园丁香路3422号)。

五、考试形式

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试题从《山东省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知识考试题库(2019年,第二版)》中随机生成,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人员4月13日后登录“山东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入场前应出具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的个人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出具绿色电子健康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人员应遵守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接受考务人员的监督检查。

附件:个人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