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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建厅关于省重点工作大督查中重复发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26点击:

关于省重点工作大督查中重复发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省重点工作大督查有关要求,我厅对大督查近期发现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经研究,决定对重复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唐山市丰南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在2020年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简报第37期、第46期共2次被通报,涉及万科新都会锦苑.阑苑项目和嘉诚尚郡--书香房地产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未张贴双控机制建设分布图及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架子工在脚手架搭拆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带;深基坑未做护坡处理,且不能提供第三方监测文件材料;钢筋作业区未搭建安全防护棚等。

  二、邯郸市磁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在2020年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简报第33期、第45期和第46期共3次被通报,涉及太阳能“光热”综合开发项目和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施工现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外来人员随意进入;进行吊装作业时,没有信号工指挥;安全通道、加工区防护不到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唐山和邯郸两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对照发现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认真剖析,查找不足,切实加强安全管控,对反复出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的项目、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加大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要对本地区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对重复出现问题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导,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约谈,对屡犯不改的责任主体加大处罚力度并记入信用评价系统。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要充分利用经济处罚、信用惩戒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主体严管重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措施落实落地。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3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