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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劳务资质实施备案制,劳务企业该何去何从……

时间:2021-07-22点击:

7月1日起:劳务资质实施备案制,劳务企业该何去何从……

建筑劳务资质备案制实施文件

昨天,住建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建筑劳务资质备案制实施细则

在去年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后,今年3月份网络上就流传出了一份关于施工资质新标准修订意见稿,里面指出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分类,设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 混凝土、钢筋、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11个专业作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多于2个专业作业工种。

但是在2021年4月份,贵州省建设厅发布了一则《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也指出了:

● 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分类,设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混凝土、钢筋、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 11 个专业作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多于2个专业作业工种

● 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通过“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备案事宜,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注册地点等。新设立的劳务专业作业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劳务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信息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 持有营业执照劳务作业企业通过备案后即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在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活动中不再将劳务作业企业是否具有施工劳务资质列为检查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企业资质标准出台前,我省保留已经取得的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继续有效,劳务企业出省承接业务,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需要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向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许可部门)提出申请,按原方式办理资质。

点击链接查看文件原文《关于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推进专业作业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但是在6月份网络上又流传出了一份新的资质标准修订稿,和三月份流出来的标准也有很大的区别:将建筑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分类,设立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 混凝土、钢筋、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11个专业作业,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多于5个专业作业工种。

当然,这两份流传的《资质标准意见稿》大家都可以只作为参考,具体以住建部官网发布为准!

劳务资质该何去何从呢?

其实早在2016年4月1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印发了《关于批准浙江、安徽、陕西3省开展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函》(建市函(2016)75号)。依据该批复,浙江省、安徽省和陕西省均在20016年5月印发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的方案,取消了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截至目前,除浙江省、安徽省和陕西省外,山东省、江苏省、青海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和四川省等6个省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取消了劳务资质要求,也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

这次改革住建部全面推行了建筑劳务资质实行备案制,这样实施施工劳务资质企业该何去何从呢?下面由三条建议:

● 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方式向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转型;

● 小微型劳务企业、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建筑工人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选择1~2个专业作业工种方向,进一步做专做精;

● 有条件和经验的劳务企业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平台,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与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交流渠道,走平台化发展道路

建筑劳务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自主选择发展路径。我们也欢迎和鼓励广大小型劳务企业和有一定技能的班组长成立专业作业企业,走专精特发展之路。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各省厅住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