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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更简 监管更强 服务更优——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时间:2021-07-24点击:

审批更简 监管更强 服务更优——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

2020年6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率先在浙江全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新申请、延续及许可事项变更,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开展试点工作一年来,浙江能源监管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始终围绕“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目标,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许可的企业占比近99%。

从“零跑腿”到“零时限”

“之前因为设备问题,一直没办法拿到许可证,现在取消这些审核要求,我们当天就申办成功了。”1月26日,浙江浙能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许可信息系统,在当天顺利获得了资质许可。该公司工作人员陈耀表示,此前公司申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从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升级为承修一级、承试一级的许可事项变更,因设备材料限制始终无法通过前期审核,这次在浙江能源监管办通知下进行尝试,没想到能立即办成。
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浙江电力业务资质许可证的办理已实现了“一次也不用跑”。自2020年6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浙江能源监管办进一步明确把握“减”字诀,大刀阔斧简化审批要素,提升办证效率,全国首家以告知承诺方式通过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决定即在浙江产生。
——减材料

结合新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第36号令),全面取消经营场所、机具设备、注册建造师等申请要求,为企业减负。



——减流程

事前审核改为事后监管,前期只需在许可信息系统内提交《告知承诺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即可完成申请。



——减时长

大力推行“一网通办”,通过许可信息系统实现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即时审核、即时审定、即时作出电力行政许可决定,实现行政审批“零时限”和“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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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数据监管”到“信用监管”

简政并非减责,实行监管后置是一场刀刃向内的监管革命。
“别小看一个简单的前后时序调整,我们工作的责任性质却发生了质的改变,由行政审批责任变为监督管理责任,在此过程中,我们的监管要求会比之前更严,力度会更大。”浙江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处处长谷双魁介绍,目前建立的核查机制,以非现场核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对获得资质许可的企业将根据监管事项进行逐条核验,确保企业证后非现场核查100%覆盖,防范虚假承诺风险。
这场监管变革同时也在倒逼企业提升自身信用。浙江能源监管办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许可信息系统,积极探索电力监管与企业信用深度融合,打破“信息孤岛”,建立起以信用为基础的“互联网﹢信用”能源监管机制。通过智能监管,进行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联合惩戒,在现场及非现场核查中发现的虚假承诺情况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不能适用告知承诺制。2020年12月18日起,该系统正式变更为全国统一的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通,实现全国企业大数据信息互联,填补了跨省监管漏洞。
事后监管机制的建立实施,可有效推动全国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完善,同时提升浙江省电力企业、电力施工企业的信用意识和遵守资质许可制度的规矩意识。今年6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全国首个《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季度分析报告》,结果显示,浙江持电力业务许可证企业的信用优级占比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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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试点”到“示范”

告知承诺制许可如何落地?

企业如何发起申请?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作人员如何进行审批?

以什么标准进行监管?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依据标准先定、规则公平、事后追惩的原则,浙江能源监管办先后向浙江省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吸取宝贵经验,逐步建立起与告知承诺试点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体系。
在规范上,浙江能源监管办陆续制定出台《浙江省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流程规范》等重要文件,明确许可要求和监管要求。在服务上,全面修订许可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确保办理流程清晰易懂,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在材料上,编制告知承诺书范本和事后核查材料清单范本,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
“我们希望通过告知承诺制试点和数字化改革,为能源监管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先行探路。目前,我们从监管机构到电力企业全面明确权责,建立规范,确保告知承诺服务全过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加入全国统一资质信息系统,加快试点工作落地,已逐步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参考样本。”浙江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周志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