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凌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恒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资质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
河北凌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恒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在申报相关资质新申请过程中,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利用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决定对河北凌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恒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新申请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5日。公示期间,上述企业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委派专人持法人委托书、申诉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512);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