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管理,确保安全教育及交底全覆盖、有效减少违章操作,规范施工从业人员行为,切实降低“三违”事故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通知》指出,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细化年度安全教育计划,由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施工实际,定期组织或参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意识;全面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培训、安全风险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贯穿施工全过程、覆盖全部从业人员,建立完整的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数字档案。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突出重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水平。督促指导新开工项目按规定做好进场人员安全教育,项目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鼓励项目施工单位采用VR体验方式开展情景式安全教育。要结合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类型和成因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抓紧抓实电工、焊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在建施工项目应根据本单位、本项目实际,做好企业、项目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制定演练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要将应急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做到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能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科学施救,避免二次伤害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教育工作列为监督抽查、监督检查、安全巡查重点,并应用安管系统加强线上抽查检查,对辖区在建项目检查指导全覆盖,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对安全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指导各施工单位、在建项目建立安全生产隐患、违章作业有奖举报制度,鼓励从业人员主动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明确举报奖励,畅通举报渠道,形成施工现场人人关心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氛围,提高工人遵章作业的能动性,从源头上杜绝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