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北辰区住建委在核查中发现,你单位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于2023年2月8日向你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
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你单位持有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现将上述处理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如存在异议,可提出申诉。如需申诉,应委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加盖企业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并提交申诉报告及佐证材料。
公示期内未申诉,或者申诉原因不成立,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处理。
申诉受理地址:北辰区京津公路350号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联系电话: 022-26917388
?????????????????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