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关证书统一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有关证书统一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互通互认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5日起,在住建领域换发统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许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证书”)电子证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电子证照申领及使用
(一)安许证换发
持有旧版河北省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的企业,无需专门办理电子证照换发业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在6月15日-6月18日为其自动换发新版电子证照,在此期间,暂不接受证书生成和使用件申请业务。
(二)安管人员证书换发
1.换发要求
持有旧版安管人员电子证照的人员,在2023年7月15日前办理延期、变更、注销业务的,无需专门办理证书换发业务,办理上述业务后将自动换发为新版电子证书。在2023年7月15日前无延期、变更、注销业务办理的,应由所在企业为其统一办理新版证书换发业务。
2.换发步骤
(1)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页面”(http://www.hbzwfw.gov.cn/hbzw/foursxcx/itemList/bm_index.do?webId=1&deptid=13214)选择“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行政许可事项下任一子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企业法人账号进入“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2)登录系统后选择“证书系统”模块,选择左下角“安管证书换证”功能,选择功能下“安管证书上传”子项。点击后页面后会显示当前企业所有符合新版证书换发要求的证书。
(3)点击“重新制证”按钮进入信息补充填报界面,按照证书换发标准,需补充填写人员职务、职称和学历信息;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本),还需额外确认是否为企业法人。填写完成后上传数据,即可完成证书换发。
(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换发
1.换发要求
持有旧版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的人员,在2023年7月15日前办理延期业务的,无需专门办理证书换发业务,办理上述业务后将自动换发为新版电子证书。在2023年7月15日前无延期业务办理的,应由所在企业为其统一办理新版证书换发业务。
2.换发步骤
(1)企业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页面”(http://www.hbzwfw.gov.cn/hbzw/foursxcx/itemList/bm_index.do?webId=1&deptid=13214)选择“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行政许可事项下任一子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企业法人账号进入“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信息系统”。
(2)登录系统后选择“证书系统”模块,选择左下角“特种证书换证”功能,在身份证一栏输入身份证号码后点击搜索,页面会显示当前人员所有符合新版证书换发要求的证书,直接点击“重新制证”即可完成证书换发。
二、新版电子证照核验方式
1.登录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通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信息”栏目查询。
2.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
3.登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hebei.gov.cn/),在查信息栏目下,通过企业资质或人员资格栏目查询。
三、其他须知事项
1.按照数据传输要求,未办理证书换发业务的安管人员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将无法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最新信息,影响证书跨省变更、跨省使用,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务于2023年7月15日前为本单位人员办理证书。
2.同一本电子证书同一时间只能办理1项业务,有正在进行中业务的证书,无法办理换发业务。
3.在办理安管人员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换发时,遇有技术问题的,可整理证书换发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作详细文字说明,附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截图等必要佐证材料后,发送至技术联系邮箱,工作人员将于2-3个工作日内作出针对性解决。
安管特种技术联系邮箱:anguanwork@163.com
安许证技术咨询热线:0311-8705757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