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冀建告字〔2023〕35号)
发布日期:2023-08-01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新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申报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建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过程中,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为,涉嫌违反《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现决定撤销你公司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结构补强)不分等级、建筑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你公司如对本机关认定的上述违法事实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80109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