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26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材料设备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省住建厅制定了《2023年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采取各市自查和省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省住建厅随机抽取秦皇岛、唐山市开展实地检查,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9个,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建材样品96组,经专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样品92组,合格率95.8%。从检查情况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要求,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现场监督,材料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良好。
(一)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第14号)二次修正后,各市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职责,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理念,优化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项目一线开展下沉式服务,助力行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了材料设备使用管理的精准度,持续提高工作效能。总体看,张家口、唐山、沧州、邢台等市材料设备监管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强,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周密有效,工作进展较好。
(二)材料设备使用进一步规范。各市均制定了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形成系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材料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要求,将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贯穿于工程例行巡查、监督抽查、验收检查全过程,及时督促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省住建厅抽查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和设备进行验收,建立了工程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台账,按要求保存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使用备案等资料。抽查期间,未发现建筑工程违规使用列入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目录的产品。
(三)绿色建材推广成效逐步显现。各市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深化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工作,全省绿色建材产品在国家平台入库数量330家,居全国第六位。绿色建材应用技术依据日益健全,编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京津冀)》(DB13(J)8526-2023)、《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准》(DB13(J)/T8507-2022)等标准,促进了绿色建筑与绿色建材产业链协同。唐山、保定、雄安新区等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大部分地方利用世界环境保护日、节能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宣传绿色建材技术知识和重要意义。各市配合省住建厅先后在石家庄、邯郸、唐山等地成功举办新型建材供需对接交流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各市自查和省住建厅抽查,发现材料设备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执法人员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了解不到位,对市场信息关注不及时;二是有的施工、监理单位对建筑材料进场验收不及时,资料台账不完整;三是在建工程随机抽取的样品中,个别样品指标不符合有关标准技术要求。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各市要加大对材料设备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市要逐一督促工程项目整改和复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各市要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检查成果运用,必要时依法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月15日前,请有关市将问题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