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回河北诚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7 来源:责任编辑:审批七科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开展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2023-140)中的核查结果,河北诚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8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诚盟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28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审批七科(联系电话0311-86137052)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77号)
公示期间,企业针对市住建局“双随机一公开”复查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向市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拟撤回的相关建筑业企业资质128家(第二批)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