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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补贴。符合条件的朋友,请抓紧申请!一旦调整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或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8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一则重要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针对职业资格,明确要求:
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编者注:2019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2019年底前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目前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补贴。符合条件的朋友,请抓紧申请!待调整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或许将不能再申请。
今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劳动者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
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目前,山东、浙江、四川、海南、湖北、安徽等省已发文明确,持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可申领证书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