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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实地核查发现业绩造假,通报撤销资质!

时间:2020-04-13点击: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建许撤告字〔2020〕6号

嘉兴市美克斯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三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海盐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执勤楼、训练塔、传达室)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建许撤告字〔2020〕5号


浙江工部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工程和古民居1号工程均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两项工程业绩均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建许撤告字〔2020〕4号

浙江金佳建设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镇海新城ZH07-02-34-1地块(玫瑰湾)-幼儿园装修工程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浙建许撤告字〔2020〕7号

浙江华盛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厅于2020年3月对你单位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许可时提供的两项代表工程业绩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承担的南太湖医院1#急诊楼(改建)工程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你单位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71-89892140、0571-8521195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