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漯河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决定成立漯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城建副市长担任。
1、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增产创收。
对成功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
勘察设计企业晋升为综合甲级的,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对独立纳税的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年纳税总额在1亿元、6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2、加大 “培企扶优”力度,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
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增项资质类别;支持大型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向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
培育发展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的大型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重点培育扶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重点培育建筑类企业。
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与中央、外省市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重大工程项目施工。
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与地方国资进行合作,相互参股组成混合制企业。
扶持专业承包企业。
引导中、小企业向特色专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特色专业资质承包企业,支持施工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
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培育自有产业工人。
鼓励市重点骨干建筑业企业跨行业申请相关资质,跨市组建企业集团,积极参与交通、水利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本地骨干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
3、积极引进外地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积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促进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对在我市新设立的或注册地由外地迁入我市的,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三年内纳税总额达到3亿元、2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安置补助;
综合甲级设计、咨询企业三年内纳税总额达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安置费50万元,补助费用由受益财政按比例负担。
自迁入之日起一年后,可按本市企业的标准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4、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5、允许建筑业企业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申请贷款,建设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推广装配式建筑。
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钢结构建筑。
政府投资的各类公益性建筑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和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实施装配式建筑。
支持临颍县加快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县)建设,依托远大天成、德胜天成和天成鸿路等企业,吸引配套关联企业加快进驻。
7、公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强装、强卸、强卖建筑材料及阻挠正常施工、扰乱企业合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阅读次数: 347 信息来源:漯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