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的通知
鲁建许字〔2019〕1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部署,对标江苏、浙江、广东省先进经验,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一次办好”,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企业应按照《指南》要求从网上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各市应严格按照《指南》核验原件,不得增加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
本《指南》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要求(2015)》(鲁建管质安字〔2015〕41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1日
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申报、延期申报资料指南
一、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表由企业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应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打印生成的申请表上签名,企业所有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企业年平均人数应与企业提供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人数说明上的人数一致。延期企业还应完整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提供完整的副本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应一致。延期申请企业还应提供完整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延期和变更等内容。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安全处(科)长、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除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经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兼职。
2.企业各职能部门至少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
1.总承包企业应一般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7)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8)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0)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1)安全例会制度
(12)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一般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三)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应有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文件
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新申报企业可提供本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及承诺书。延期重审企业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实施情况汇总表,安全投入发票、凭证等材料。
安全资金投入发票应提供证明资金投入的发票、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购买的施工机械设备、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及监督管理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支出,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评估检查、专家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文明施工及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费用;
(十一)总承包企业按规定拨付给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成产费用;
(十二)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一)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分工及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置为:
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
各类资质企业最低人员配备详见附件1。三类人员数量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许可范围内对三类人员的最高要求。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应具备交通、水利等三类人员合格证书,其最低人数国务院(省直)有关部门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三类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延期栏等内容,三类人员证书所在单位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一)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取得省住建厅“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取得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和桥梁、隧道、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公路交通、港口与海岸、通航、通航建筑物、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取得交通类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和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取得水利类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取得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的最高要求,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五)主要负责人(A证)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总监,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兼任总经理,安全总监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当一人同时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企业应申请为法人增加A证,确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本公司的A证。企业负责人不能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6个月内,申请延续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A证,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A证的承诺书。2019年6月30日前,企业安全总监可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不能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特种作业人员。
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
各类资质企业最低人员配备详见附件1。特种作业人员种类和数量应同时满足企业所有资质许可范围内对特种作业的最高要求。特种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包括有效期、年审记录、变更记录等内容;省住建厅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注册本单位后方可申报,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管理部门培训的特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一)具有机电工程总承包和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应作出说明(附件2)。
(二)具有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不从事附着脚手架制作与安装工程应作出说明(附件3)。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本年度培训计划。
(三) 考核培训记录。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材料
工伤保险材料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工伤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一)工伤保险材料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工伤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可以予以认定。企业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应当由本企业缴纳工伤保险。
(二)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提供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和缴费凭证。
(三)持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可以提交全资或者绝对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法人营业执照和工伤保险证明,作为总承包企业工伤保险的一部分。
(四)持有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工人必须为自有人员,其工伤保险应当由本企业缴纳。
(五)申报企业须提供申报当月或上一个月的工伤险缴费单据及个人权益明细表原件。
(六)个人权益明细表须按申请表顺序标出三类及特种人员(例如:A1,B1,C1,电1,焊1等)
(七)关于工伤保险人数:
1.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对本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实际人数进行说明(附件4),实际人数应等于企业购买工伤保险人数和申报表填写的企业年平均人数。
2.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最低人数应不少于附件1规定的人数。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最低人数为企业提供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之和。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
1.涉及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的企业,应提供施工起重机械出厂合格证,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提供。
2.不涉及使用施工起重机械的企业,应提供无起重机械的证明(附件5)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应针对不同的工种,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对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包括: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安全检查措施。
十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根据本企业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列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版)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企业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记录,预案中需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十四、申报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新申报企业、延期重审企业提供一到十三项内容。正常延期企业提供第一、二、六项内容。企业在一体化平台上传的资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附件:1.人员配备及工伤保险最低人数标准
2.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
安装工程的说明
3.不从事附着脚手架制造及安装的说明
4.关于本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实际人
数的说明
5.关于企业无起重机械设备的说明
附件1:
人员配备及工伤保险最低人数标准
序号 | 资质类别 | 特种人员 人员配备及最低人数 | 三类人员 | 工伤保险最低人数 |
企业 负责人 (A证) | 项目 负责人 (B证) | 专职 安全员 (C证) |
一、施工总承包 |
1 | 建筑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信号工3、塔机司机3、施工升降机司机2(省住建厅证书) | 2-3 | 5 | 5 | 29 |
2 | 公路工程 | 电工3、焊工5、流动式起重机司机 1、信号工1(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8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8 | 8 | 28 |
3 | 铁路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起重作业司机3、信号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25 |
4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电工3、焊工5、架子工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桥门式起重机司机1、流动式起重机司机1、信号工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和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和Q8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5 | 5 | 28 |
5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高压电工2、起重作业司机2、信号工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5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高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8 | 8 | 33 |
6 | 电力工程 | 高压电工3、电气试验3、电工3、焊工3、架子工3、起重作业司机3、信号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Q10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高压电工、电气试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35 |
7 | 矿山工程 | 信号把钩工2、井下电钳工2、绞车司机2、井下爆破作业2、瓦斯检验工2、电工2、焊工2(电工、焊工、架子工、塔机司机、信号工为省住建厅证书;信号把钩工、井下电钳工、绞车司机、井下爆破作业、瓦斯检验工为能源局证书) | 2-3 | 5 | 5 | 26 |
8 | 冶金工程 | 电工2、焊工3、高压电工3、起重作业司机2、信号工2、架子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Q10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高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7 | 7 | 33 |
9 | 石油化工工程 | 电工5、焊工5、压力焊工5、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压力焊工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30 |
10 | 通信工程 | 电工5、焊工5、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5(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2 | 3 | 22 |
11 | 机电工程 | 电工5、焊工5、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压力焊工5(说明)、架子工5(电工、焊工、架子工为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压力焊工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35 |
12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 (使用省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21 |
二、专业承包 |
1 | 地基与基础工程 | 电工3、焊工2、架子工3(省住建厅证书) | 2-3 | 3 | 3 | 16 |
2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 电工1、信号工2、塔机安拆工4、施工升降机安拆工2、塔机司机2、施工升降机司机1、门式司机1(电工、信号工、塔机安拆工、塔机司机、升降机安拆工、施工升降机司机均为省住建厅证书,门式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或Q6证书) | 2-3 | 0 | 3 | 18 |
3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电工5(省住建厅证书) | 2-3 | 4 | 4 | 15 |
4 | 消防设施工程 | 电工5、焊工5(省住建厅证书) | 2-3 | 3 | 3 | 18 |
5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 电工2、架子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电工、架子工为省住建厅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0 | 3 | 13 |
6 | 桥梁工程 | 架子工4、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桥门式起重机司机1、信号工1 (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桥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3 | 3 | 18 |
7 | 隧道工程 | 电工3、架子工3(电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14 |
8 | 钢结构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起重作业司机1、信号工1(电工、焊工、架子工、信号工均为省住建厅证书;起重作业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19 |
9 | 模板脚手架 | 架子工14、附着脚手架(说明)10(省住建厅证书) | 2-3 | 0 | 3 | 19 |
10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电工5、焊工5、架子工5(省住建厅证书) | 2-3 | 3 | 3 | 23 |
11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 电工3、焊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2、压力焊工(说明)2、架子工3(电工、焊工、架子工为省住建厅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压力焊工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19 |
12 | 建筑幕墙工程 | 电工4、焊工4、架子工4、吊篮安拆工4(省住建厅证书) | 2-3 | 4 | 4 | 26 |
13 | 古建筑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信号工3、塔机司机3、施工升降机司机2(省住建厅证书) | 2-3 | 2 | 3 | 24 |
14 | 公路路面工程 | 电工2、焊工1(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15 |
15 | 公路路基工程 | 电工1、焊工1、架子工1(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15 |
16 | 公路交通(公路安全设施) | 升降机司机3、信号工3(升降机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9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5 | 5 | 18 |
17 | 公路交通(公路机电工程) | 电工3、焊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21 |
18 | 铁路电务工程 | 电工3、高压电工3、架子工3(电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4 | 4 | 19 |
19 |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 电工3、架子工3(电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18 |
20 | 铁路电气化工程 | 电工2、焊工3、高压电工2、架子工3(电工、焊工、架 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22 |
21 | 机场场道工程 | 电工5、焊工5、架子工5(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23 |
22 |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 | 电工5、焊工5(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18 |
23 |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 电工5(电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13 |
24 | 港口与海岸工程 | 电工2、焊工3、架子工1、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流动式起重机司机1、信号工1(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8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4 | 4 | 19 |
25 | 航道工程 | 电工3、焊工3(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4 | 4 | 16 |
26 | 通航建筑物工程 | 电工3、焊工3、流动式起重机司机2、信号工2(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塔机司机为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5证书;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8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4 | 4 | 20 |
27 |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 | 电工3、焊工3、架子工3、桥门式起重机司机1、流动式起重机司机2、信号工3(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和流动式起重机司机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和Q8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8 | 8 | 33 |
28 |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 电工2、焊工2、起重作业司机2、信号工2、架子工2(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4-Q9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5 | 5 | 22 |
29 | 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电工2、高压电工2、焊工2、架子工2、起重作业司机1、信号工1(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5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高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22 |
30 | 河湖整治工程 | 电工2、焊工1、起重作业司机1、信号工1(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起重作业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5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 | 2-3 | 5 | 5 | 17 |
31 | 输变电工程 | 电工3、焊工3、高压电工3、电气试验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压电工、电气试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3 | 3 | 23 |
32 | 核工程 | 高压电工4、电气试验4、电工4、焊工4、架子工4,塔式起重机司机4、信号工4、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电工、焊工、架子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塔式起重机司机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5证书;信号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证书或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Q3证书;高压电工、电气试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6 | 6 | 46 |
33 | 海洋石油工程 | 电工5、焊工5、压力焊工5(电工、焊工可以使用省住建厅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压力焊工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5 | 5 | 27 |
34 | 环保工程 | 电工3、焊工2(省住建厅证书) | 2-3 | 2 | 3 | 12 |
35 | 特种专业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 电工3、焊工2、架子工3(省住建厅证书) | 2-3 | 0 | 3 | 13 |
36 | 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 | 电工3、焊工2、架子工3(省住建厅证书) | 2-3 | 0 | 3 | 13 |
37 | 特种专业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 电工3、焊工3、起重机械机械安装维护2、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护2、起重机械指挥6、桥门式起重机司机2、塔式起重机司机2、门座式起重机司机2、缆索式起重机司机2、流动式起重机司机6、升降机司机2、机械式停车设备司机2(电工、焊工为省住建厅证书;其余人员均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0 | 3 | 39 |
38 | 特种专业工程(特种防雷) | 电工3、焊工3、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3(电工、焊工为省住建厅证书;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0 | 3 | 14 |
39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 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等齐全,且不少于12人(高压电工、低压电工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证书) | 2-3 | 2 | 2 | 18 |
三、施工劳务 |
1 | 施工劳务 | 电工5、焊工5(省住建厅证书) | 2-3 | 0 | 3 | 15 |
备注:工伤保险最低人数为企业提供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之和
附件2:
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的说明
本公司不具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不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安装工程。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不从事附着脚手架制造及安装的说明
本公司不具备附着脚手架制造和安装条件,不从事附着脚手架的制作及安装工程。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关于本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实际人数的说明
本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职工总数为 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关于企业无起重机械设备的说明
本企业资质为 ,不涉及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故此项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缺项。
特此说明。
(盖章)
年 月 日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