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江苏省住建厅、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安全生产网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10月20日12时许,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东路的一建筑工地内,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保温层作业时不慎坠楼身亡。
10月19日15时许,在位于大兴区瀛海镇一建筑工地内,一名监理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坠落身亡。
9月24日12时许,在位于西城区广外街道莲花河胡同2号院内,一名工人在阳台进行防水作业时不慎坠落身亡。
8月26日10时许,在位于西城区北礼士路98号的阜成大厦工地,一名工人在进行外墙施工时不慎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4日8时许,在昌平区小汤山镇阿苏卫综合垃圾处理厂,一名工人进行屋顶修缮作业时不慎坠落身亡。
8月3日5时许,在位于昌平区南邵镇营房村附近的京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工地内,一名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不慎坠入基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8月1日6时许,在位于石景山区鲁谷街道衙门口一安置房工地内,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坠落身亡。
6月17日16时许,在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的颐和山庄玉华园一房屋内,一名装修工人在进行屋顶防水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身亡。
6月2日15时许,在位于东城区建国门街道的鑫海锦江大酒店,一名工作人员在4层露台固定酒店招牌时,不慎坠落身亡。
5月10日20时许,在海淀区田村路43号一定向安置房工地,北京九州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电梯井道内作业时,不慎坠落死亡。
3月31日15时许,在位于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的西直门宾馆内,一工人在进行装修作业时不慎从梯子上摔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月14日16时许,在海淀区画眉山东路东侧翠湖科技园施工现场,北京佳苑佳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工人在拆除脚手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江苏
2020年9月28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扬州东部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9月13日早晨5时30分左右,常州市正衡中学新建项目工程1#至17#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
2020年9月6日下午16时10分左右,南通市崇川区啬园片区(花鸟园含花鸟市场)配套服务工程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8月28日上午9时左右,连云港市灌云县恒仁嘉天下住宅小区35#-41#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7月1日早晨6时30分左右,南京市浦口区雨发大厦建设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6月30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为民服务中心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6月16日下午15时左右,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天宸花苑二标段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5月14日早晨6时28分左右,无锡市宜兴市梅林地区B-09地块1-15#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27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站后综合工程八工区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24日上午8时35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吾悦华府1#楼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18日下午15时35分左右,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年产3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炭化等主要工序)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12日上午9时30分左右,镇江高新区半导体及通信产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4月6日上午8时20分左右,南京地铁宁句城际DS6-TA01标四工区东郊小镇站-侯家塘站区间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05分左右,连云港市海州区紫金公馆三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淮安市涟水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太湖花园三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13日上午9时15分左右,盐城市盐都区海阔路物流园公共仓库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3月2日上午11时左右,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江苏郝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一至车间四、门卫、配电间、仓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1月11日下午14时左右,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扩能项目20#-22#、24#-29#仓储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2020年1月5日下午16时58分左右,苏州市吴中区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土建、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那么,该如何防范
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中的设施、设备,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防碍通行和装卸。
随手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作业中的走道内余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得任意乱掷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