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先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弄虚作假处理意见的公示
经查,河北先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北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中,工伤保险缴纳凭证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对河北先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北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自列入之日起12个月)。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受理上述企业相应行政许可申请。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905025);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