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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承包一级资质等近60项资质审批权下放!不再颁发纸质证书!两省正式发文

时间:2021-01-07点击:

1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选择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海南6个地区开展试点,下放资质审批权限。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和浙江省住建厅正式发文:除最高等级资质(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原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其他资质审批权限(包括重组、合并、分立,详见附件)下放至我省,由省住建厅负责审批。

01
广东

  • 1月1日起,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可提出资质申请。

  • 试点资质采用现有审批方式。

  • 在新资质标准出台前,仍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审批。

  • 试点期内有关资质改为颁发电子证书,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02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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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时间
  •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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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方式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 其他资质采用一般方式审批。

另: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资质,且3年内不受理其相应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的资质类别

一、勘察资质

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岩土工程设计(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二、设计资质

(一)建筑、市政、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电力、冶金、军工、机械、商物粮、核工业、轻纺、建材、农林行业及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二)建筑工程事务所资质。

(三)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三、施工资质

(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二)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监理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