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自5月6日至6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核查范围为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业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对注册地在河北省的建筑业企业,省本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审批局2020年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每市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随机抽取10家进行核查。对甲级、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进行核查。
依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的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以委托形式下放给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雄安新区及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的企业资质,每地随机抽取30%进行核查。
对2020年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以及存在拖欠、涉访情形较多的建筑业企业,以及2020年以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随机抽取5%进行核查。
对受检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情况开展核查,在受检企业中随机选取30家施工总承包企业抽查其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1至2项省内业绩。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对企业资质、入库业绩情况分别开展核查。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市级核查、省级公示、企业整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保持资产、主要人员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主动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按照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1年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并公布此次核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名单。
据了解,在2021年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中,我省共随机抽取企业613家,其中具有建筑业资质的企业550家(不含市政类),涉及各级各类资质1110项;随机抽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7家,其中甲级资质企业15家、乙级资质企业22家。
经各市初核,抽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中,资质合格600项,涉及企业267家;资质不合格510项,涉及企业317家。抽取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中,资质合格35家,资质不合格2家(均为乙级资质)。
通报指出,此次核查中,建筑业企业资质方面主要存在企业净资产不达标、技术负责人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配备不足、专业不齐全,部分企业未能提供相关人员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等问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主要存在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等专职专业人员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通报要求,资质核查不合格和未提交资料的企业限期30天整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该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各地资质审批管理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配合做好企业整改期间监管工作,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由企业注册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本次核查标准进行再次核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对初核合格的企业资质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2021年度建筑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