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
8月18日,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以网上法庭的形式开庭审理了杨某等人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诉讼一案。为落实《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关于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要求,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春旺作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厅全体业务处室负责人旁听了法院庭审,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庭审活动中,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照法定程序,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严谨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结束后,赵春旺就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要提高法治意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行使职权、作出决定时,要依法履职、程序正当、合法合理、高效便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不断提高全厅依法行政水平。二要加强以案释法。以此次庭审为契机,不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以案学法、以案释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要规范矛盾纠纷处理方式。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事项,规范程序,做好证据留存,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权限关,确保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沟通,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做到“案结事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董新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