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为加强我省工程勘察设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水平,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申报认定工作。
认定范围为现受聘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工商注册地在河北省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以2022年9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申报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领军人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6项基本条件:
1.具有“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爱国奉献,勇于创新,主动担当,积极作为。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望、较好声誉。
3.具备丰富的勘察设计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工作20年及以上,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专业技术职称,国家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应具有相应的(一级)执业注册资格。
4.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至少5项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贡献突出。
5.在消化、吸收、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银质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过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及以上奖项。
6.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工程勘察设计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方面有较高造诣,在省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加编制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或标准设计;参加编制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项及以上并已正式发布;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本专业方面的论著或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在申报认定中可优先考虑:
1.在本专业领域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
3.在本专业领域成绩特别突出、行业内有较大影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
符合认定条件的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意见,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