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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7-12点击:

关于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20 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5月下旬至6月初,我厅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抽查检测。检查采取查阅文件资料和监督记录、实地抽查项目和起重设备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建设主管部门部署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提升行动、临边洞口防护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落实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技术措施、各方责任主体尽职履责情况等,共检查抽查在建项目73个,其中,12个列入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项目;抽查检测塔式起重机72台、施工升降机47台、物料提升机2台,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10台。督导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建议当地依法进行处罚15个项目(含5台检测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所涉及项目,见附件1),对7个存在安全问题的项目要求其限期整改(见附件2),承德市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一期)未达到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取消创建资格。以督压责、以督促改,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管控水平,整改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

总体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多发易发安全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选取企业和项目探索危险作业面减员,脚手架和操作平台减员控员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彩钢板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杜绝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切实解决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规范等多发易发安全问题和隐患,有效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邯郸市利用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督促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确保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邢台市将施工安全防护要求、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制成“安全手册”口袋书,提供施工人员学习、执行,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唐山市加强危大工程管理,建立企业、专家、主管部门三级验收制度,严把危大工程验收关口。秦皇岛市围绕抓紧做实作业面减员要求,抓典型示范,选树10个安全标准化工地组织全市观摩学习。保定市积极推进智慧工地建设,运用智慧工地信息系统,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构建覆盖施工现场-项目-企业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廊坊市紧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现施工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今年以来约谈企业负责人37人次。衡水市按照责任到人、过程留痕、智能管理的工作思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过程管理,推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变。沧州市加强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把人员进场及审核关。承德市加强层级监督,围绕提高县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开展辖区安全监督全覆盖督导检查、帮扶指导。

二、存在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方面

1.部分市、县发现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督导检查发现市、县已检查的工程项目仍存在问题,在抓末端落实上需进一步加强,具体要求未及时传导落实到施工现场和各方责任主体,检查发现个别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不知道、不清楚今年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一些地方片面理解和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对安全生产存在人为降低标准要求、放松管理现象,致使个别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水平较差。开展临边洞口防护专项整治进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重视不够、在落实落地上还存在差距,仍停留在一般性工作部署上,在分析问题发生原因、避免问题重复发生方面力度和决心不够、办法不多,对临边洞口等常见易发问题隐患整治缺少必要对策和手段,倒查责任落实不严格;部分市层级监督指导力度仍需要加强,县区级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和水平偏低。

2.个别县(市、区)在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规和标准规范上要求不严、标准低,在检查中没有突出危大工程、重大隐患,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重检查轻处罚现象。个别地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表面化、走形式、不彻底,临边洞口等常见易发问题隐患存在前边整治后边仍重复发生现象;安全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程度不够,对施工企业安保体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和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管控不到位;部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应用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巡检抽查、督促企业主体落实责任,提升施工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本次督导检查抽查73个在建项目,发现有22个项目系统业务工作信息中不同程度存在危大工程辨识不准、不全,清单内容不完整,未按进度完成施工并如实记录方案论证、验收等内容;标准化自评不及时、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整而不改,同类同性质问题反复出现。监督人员严格要求意识不强、检查核实不认真,看不出错误、发现不了问题,满足于建设或施工单位相关资料提供了、做了,是否做对了、做好了把关不严;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抽查不严、督促指导不够。

(二)受检各方责任主体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履职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够,未及时组织制定施工现场群塔作业方案,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个别建设单位未单独列支或按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2.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开展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部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较好落实,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落实专项整治要求不严不细,临边洞口等常见易发问题仍存在重复发生现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执行不严格,三级教育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培训计划等。

3.部分监理单位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不严格,未及时制定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和监理不到位;安全监理职责不落实,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处置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单位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隐患整改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各地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促认真整改,逐一复查,逐一销号,按照倒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和制度执行情况要求,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项目督促各责任主体坚决倒查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按安全管理制度严肃问责,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防范化解突出问题和隐患。问责和处理情况及整改资料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规范安全行为。

(二)统筹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紧盯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空作业吊篮等重点内容和部位,按照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精准执法、督导检查等步骤有序开展。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落实责任倒查,切实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全面排查整治基坑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汛期施工安全。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和“逐企业、逐项目、逐基坑”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监项目深基坑工程进行不间断、全覆盖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基坑工程安全状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指定专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要建立深基坑工程清单、检查台账和隐患整治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提升基坑风险隐患整改质量,确保安全度汛。督促指导企业制定并落实夏季作业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保障作业人员身心健康。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按照“互联网+监管”信息化管理模式和“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要求,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作用,规范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提升管理工作水平,重点对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管控、双控机制建设等实施线上云监督、动态监管,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效能、服务效率,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保障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

附件:1.下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建议依法处罚的项目名单

2.存在安全问题限期整改的项目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