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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进行认定,个人经历须从毕业后开始填写至今,个人业绩自行填写。一家企业如果有多项资质,技术负责人应按照各项资质的要求分别考核,在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一人可以兼任多个专业的技术负责人。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专业按照职称证或学历证上载明的专业认定。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但是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时,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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